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輔導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3~2019-12-30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之勞工行政職系同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熟諳電腦中文輸入、Word、Excel、Powerpoint之操作。有勞工行政、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相關經驗,具政府採購相關證照且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尤佳。 (五)特種考試及格限制轉調日期,計算至公告日之最終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青年職業訓練相關業務。 (二)失業者職業訓練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訓練推廣科(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 |
聯絡E-Mail | savannatseng@w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方式採線上與書面併行: (以書面資料為主,務請寄出。)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 再請應徵者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訓練推廣科-勞工行政職系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以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應繳下列證件:(請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整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並請親自簽名或蓋章)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8、採購證書、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9、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簽名)【表件請應徵者至本分署網站/訊息中心/分署招募下載,本分署網址:https://yct168.wda.gov.tw/Default.aspx】 (三)以上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郵寄地址:72042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聯絡電話:06-6985945分機1434人事室曾小姐) (五)符合甄試資格人員名單及預訂甄試時間,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分署徵才,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履歷資料。 (六)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口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