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7~2020-01-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公務人員法制職系之任用資格:具有律師資格者佳。 3.對兩岸條例相關法制業務或兩岸事務具有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關於兩岸事務相關法制事項之研擬、審議及協調事項;關於中國大陸法制研究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大陸委員會法政處) |
聯絡E-Mail | hualin41@m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考績通知書、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及律師證書等)完整上傳。 二、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7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