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徵求 專員~2018-08-10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醫務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8-08-01~2018-08-10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升官等
薦任考試。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醫務管理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醫院營運管理規劃分析、健保醫療規劃分析、醫療品質議題規劃與分析、醫療服務專案分析、其他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hyl.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7年8月 10 日前掛號郵寄本院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專員職缺)。
2.請檢附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面試佔30%、筆試(專業知能)佔70%。
4.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醫企室;聯絡電話:03-8883141*723;聯絡人:醫企室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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