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 徵求 技士~2018-10-15

徵才機關 國立交通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或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力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一名 擇優備取兩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8-09-20~2018-10-15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電力工程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二)具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敘公務人員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 上合格實授,並具本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三)熟悉政府採購業務並具政府採購法訓練合格證明者尤佳。
(四)服務熱忱,主動積極細心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校園館舍電力維護及節能與保養勞務等工程採購發包作業。
(二)校區零星修繕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請檢送以下資料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請貼照片及親自 簽名或蓋章)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5、最近 5 年考績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任職未滿 5 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
6、訓練進修及職務歷練證明文件影本
前述所檢送資料請以 A4 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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