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徵求 護理師~2018-10-01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4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8-09-18~2018-10-0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考試:考試院護理師考試(檢覈)及格證明暨護理師證書
(三)相關工作經驗:
1.公私立區域教學級醫院以上之護理人員専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證明。
2.曾任職於公私立區域級教學醫院以上臨床工作一年(含以上)之工作經驗,若具加護病房或急診室工作經驗尤佳。*年資計算至107年09月30日止。
(四)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及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工作項目 不分科護理師業務,需配合輪三班,並受醫院指派支援人力缺乏科(部)或專科護理師職務。
工作地址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聯絡E-Mail mei@hc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07年10月1日(一)24:00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依序檢附:報名表、評分表(相片一張自行黏貼)及身分證、最高學(經)歷證明、護理師證書(正反面)、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專科護理師、護理能力最高等級進階證書、近五年訓練進修(102.10.1~107.9.30止)暨近五年考績證明、服務證明暨其他加分依據..等,相關資料影本(A4直式橫書格式列印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為利審查作業,請勿封訂裝冊,未依規送件視為不合格,不得參加甄審)郵寄至本院人事室報名。相關表件索取,請連結本院外網自行下載 https://www.hch.gov.tw/hch/Information/Recruitment.aspx?MNO=C029 註:除依規範檢具資格條件證明外,倘具其他可供甄審委員參考加分之證明(例:學術研究、論文發表……等),亦請自行檢附。
二、報名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若有任何問題可聯絡本院人事室劉小姐03-5326151轉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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