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10-04~2019-10-15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考試及格。 3.銓審: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具社會行政職系或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尤佳。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及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活動方案計晝辦理。 2.推展志願服務、辦理志工服務。 3.社會資源聯結與社會福利諮詢。 4.其他交辦事項。 5.於平日或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每月約一至兩次)。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府前路29號 |
聯絡E-Mail | vhhl0665@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8年10月15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社會工作員(職務編號:A600100)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者免付)、專業證照(如社會工作師)、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3)8223111轉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羅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