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15~2019-10-24 |
資格條件 | 一、 符合調任該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處理能力者。 四、 具有高度工作熱忱及學習動力能配合機關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 五、 具有客語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客家產業輔導與推廣及文創徵件。 二、 諮詢委員會議及其他單位來文。 三、 客屬社團研習課程及核銷、輔導業務。 四、 協助本科臉書管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 |
聯絡E-Mail | ae107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客家事務局人事室傅小姐收(108年10月24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科科員」):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派令影本。五、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六、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七、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履歷表已詳列者免附)。八、最近3年訓練進修證明(履歷表已詳列者免附)。九、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恕不退還)。十、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2人,於正取人員放棄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十一、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局綜合規劃科許科長,電話:29603456分機6004;其餘問題請洽傅小姐,分機6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