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婦幼健康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預估缺,預計自114年7月28日出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4~2025-07-0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具有學士學位者,醫學、公共衛生、衛生教育、醫務管理、健康管理、護理、營養等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2.個性積極、正向、抗壓、樂學習者為佳。 3.熟稔Excel、Word、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如能力適任時,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協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2.協辦婦女生育健康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3.協辦青少年性健康促進之規劃及推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4年7月4日前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婦幼健康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職務資訊/我要報名/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該職缺之我要報名/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 (4)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2.聘用期限:自114年7月28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甄試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日期,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支報酬:聘用六等280-376薪點(新臺幣38,948元起薪)。 6. 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聘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 7.洽詢電話:(02)25220808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