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徵求 技士~2023-05-02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3-04-18~2023-05-02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電機、電子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資格。
(三) 現敘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 電機、電子及資訊類產品查核、取樣及檢驗。
(二) 商品驗證認可審查。
(三) 辦理相關公文及行政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85巷3號
聯絡E-Mail yinjung.chang@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500字以上),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至該系統: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含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二)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自傳未填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四)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4231151轉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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