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技佐~2023-04-23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14~2023-04-23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三)具文化資產或工程採購、履約執行等相關經歷者尤佳。
(四)具備office軟體及網頁基本操作能力者。
(五)具溝通能力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六)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遺址保存之規劃設計及修復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聯絡E-Mail canary0405@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等資料供本處調閱。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通過英檢證書或其他證照。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資歷適當人員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以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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