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4~2023-04-23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三)具文化資產或工程採購、履約執行等相關經歷者尤佳。 (四)具備office軟體及網頁基本操作能力者。 (五)具溝通能力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六)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遺址保存之規劃設計及修復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聯絡E-Mail | canary0405@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等資料供本處調閱。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通過英檢證書或其他證照。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資歷適當人員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以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