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徵求 專任助理~2025-05-09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9~2025-05-09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科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者。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具以下經驗及能力者尤佳:
(一) 學科專長:資訊通訊科技領域、自然科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科等)、數學及統計領域、教育領域等領域相關科系大學或研究所畢業。
(二)具科學或教育領域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科學或教育相關機構計畫行政管理經驗,例如曾擔任教育部或國科會(科技部)專案計畫助理經驗。(請註明參與計畫名稱)。
(四)熟悉政府採購流程及具有政府採購與標案管理經驗。
(五)具科技互動應用或多媒體教材內容製作專案管控經驗。
(六)具場地營運管理或空間運用規劃經驗
(七)具教具設計製作或科教活動開發經驗。
(八)具中小學師生或親子學習科學營隊及活動帶領經驗。
(九)具公文寫作能力、經費管控能力、良好溝通能力、工作態度積極熱忱、細心負責、反應佳、能獨立處理行政事務。
工作項目 一、教育部國立社教機構科技創新服務計畫執行。
二、科技創新服務相關空間設備規劃與執行。
三、科技創新服務相關科學教育活動規劃與執行。
四、科技創新服務相關現場營運管理工作。
五、科技創新服務使用者回饋機制與需求調查執行。
六、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聯絡E-Mail 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5月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專任助理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碩士級月薪4萬0,144元。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415相關問題請洽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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