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公關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未有限制調任及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市長與里長有約案件管制作業。 2、辦理人民陳情案件管制作業。 3、公關事務(國際涉外事項、城市調查評比)。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聯絡E-Mail | ab2651@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列共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6人事室孫小姐,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羅科員(分機6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