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辦事員~2025-05-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5~2025-05-1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公關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未有限制調任及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市長與里長有約案件管制作業。
2、辦理人民陳情案件管制作業。
3、公關事務(國際涉外事項、城市調查評比)。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聯絡E-Mail ab265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列共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6人事室孫小姐,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羅科員(分機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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