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7-2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7~2023-07-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三、具備熱忱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有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臨櫃受理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請、異動及申復案件。
二、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請案、專案建檔、檔案管理、退件及相關諮詢電話接聽。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即日起至112年7月24日止(星期一)前檢具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並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送達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樓,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社會課張沛汝小姐收。
二、報名應繳表件不齊或不符合報名資格,將不予安排參加甄試,不辦理補(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號發現有填寫不實或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初審:依書面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複試(未入選參加複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複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報到人員,自公布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惟僱用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教育局未再撥付經費或該筆經費已用罄,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五、工資採按時計酬支付:以每小時190元,每月至少80小時,月酬約15,200 元。
六、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以電話通知,並在本所網站公告。
七、聯絡電話:02-29365522轉275 張沛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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