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7~2023-05-21 |
資格條件 | (1)曾辦理土木、建築或營建等相關工作經歷,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尤佳。 (2)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或限制轉調情形者。 (4)具身心障礙資格尤佳。 |
工作項目 | (1)工程與修繕案需求規劃、採購、執行及履約廠商督導管理、標案管理系統填報及建物公共安全申報。 (2)業務相關之ISO文件更新。 (3)配合醫院評鑑及衛生局督考。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院本部】71742台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門診部】70141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69號 |
聯絡E-Mail | pava2000@ccd.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應徵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包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若檢附影本請於文件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A4格式)後上傳至該系統: (1)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請至胸病院網站首頁(http://https://www.ccd.mohw.gov.tw) 關於本院→ 單位介紹 →行政部→人事室→資料下載,下載填寫《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統一格式,未依本院格式視同資格不符)〞,並請務必在簽章處簽名】。 (2)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3)最近5年(107年至11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最近5年(108/06/16-112/5/17)獎懲令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 (6)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7)外語能力證明資料或其他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8)若有曾任主管職務、同職務列等及各職務歷練之證明資料,亦請檢附資料(例如銓敘審定函、派令等相關文件影本) 4.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5.與甄選相關事宜,如有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葉專員,聯絡電話:06-2705911分機3271。 ※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甄選方式: 1、資格審查:就上傳及系統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2、本院經資格審查合適者,另行通知合適者來院甄選,方式如下: 面試:就行政能力、儀態舉止、表達能力、服務抱負、思考創意、工作熱忱、發展潛力及專業領域等項目綜合評分,佔分最高100分。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必要時舉辦業務測驗。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開會評審後,報請本院核定後公告:正取一名,備取一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重行公告辦理甄選。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寄還履歷資料(如需寄還履歷資料,請自行檢附信封及足額郵票)。正取人員先由本院辦理商調,如原服務機關未於一個月內函復同意,則改商調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另本院為醫療機構,全院採排班及輪班制度,需配合排班於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上班,國定假日需配合業務調移,未能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