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徵求 技士~2025-08-25

徵才機關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8-14~2025-08-25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至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醫護、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學歷且熟悉行政作業者。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需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四) 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
(五)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與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學生實習業務(含單位評估、媒合、簽約、保險、體檢報告、實習費用繳納及實習請假追蹤管理及緊急特殊事件輔導聯繫後續追蹤等)。
(二) 訂定實習教學計畫及實習評值表。
(三) 協助護理系務、教師發展委員會及實習委員會之會議召開、紀錄及彙整。
(四) 單位用人聘任作業及實習指導教師聘任暨年度考核。
(五) 辦理系上教師自強活動及經費核銷。
(六) 規劃執行實習前說明會活動、實習總檢討會及辦理實習作業競賽相關事宜。
(七) 電子公文總收發窗口、個資保護稽核窗口。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校地址(民生校區):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一段193號。
聯絡E-Mail ssj@nut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調任者,請於114年8月25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如持國外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明)、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依實際資料檢附)、6.本職缺資格條件(四)所列實務經驗與專業能力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 經書面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本案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個資法處理)。
(三)本職缺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2名,冊列候用期間不逾3個月。
(四)本職務預計114年10月1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調職,本職缺逕予取消。
(五)人事室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4-22195024)。用人單位聯絡人:護理系林技士(電話:04-22195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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