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徵求 技佐~2023-07-14

徵才機關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7-07~2023-07-14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測量及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05號
聯絡E-Mail 20053844@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請檢附2吋照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身分證、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如無則免附)。若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視為資格不符,無法參加甄選。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4.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5.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3-5903588分機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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