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社會工作員(保護性社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19 |
資格條件 |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且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家暴、性侵害、兒少保護、性剝削、身心障礙保護、老人保護業務(80%)。社會工作及綜合性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1. 社會安全網各類保護及脆弱家庭通報案件篩派案作業。 2. 通報案件系統資料建置及管理。 3. 篩派案件成效分析研究與檢討。 4. 各類通報案件報表、會議資料填報。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集中派案中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聘用時間: 自起聘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應附文件: 1. 檢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履歷表(請依公務人員履歷表填寫,含自傳)、迴避任用具結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保護性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務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 於112年7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集中派案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集中派案中心社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3. 履歷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 聯絡方式: 電話:037-558331 承辦:黃社工員。 其他補充性說明: 1. 保護性社工,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三階(312俸點)(43,243元)起薪;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四階(328俸點)(45,460元)起薪。 2.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3. 具保護性服務資歷者尤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