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4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1~2025-12-01 |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其中一款: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工程或工業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工程或工業工程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需檢附證明文件)。 二、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轄區內雨水下水道系統、中小排與側溝等水利工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 |
| 聯絡E-Mail | tzu0628@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應檢附資料如下(每份資料均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由當事人據實填載個人資料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寄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四等(市區排水二科)約僱人員】,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4樓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或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薪資及福利: 月薪34,775元(約僱四等250薪點,另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享勞、健保。 其他: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府函發布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