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0~2025-03-1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戶所綜合櫃檯受理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3樓(士林區行政中心) |
聯絡E-Mail | cr-07@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及自傳),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8803252轉500曾小姐。 3.僱用期限自114年4月9日起至114年7月2日止,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缺薪資為280薪點(約37,800元)。 4.面試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