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宜蘭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07~2025-03-12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 (二)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不得進用及迴避進用情事。 二、僱用期限:實際報到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 三、僱用薪資:每月支薪新臺幣28,590元。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調解業務及調解室清潔維護工作。 二、協助民政課登記桌收發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市公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
聯絡E-Mail | poyungchang@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具結書各1份,於114年3月12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約用人員」;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03-9325164轉251或252。 二、甄選作業: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辦理甄選作業。 三、評分項目及比例:經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本所擇優以電話通知甄選,甄選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內容包含自我介紹、專業知能、學習潛能、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5大項目。 四、錄取及進用:甄選結果錄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備註: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