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5~2025-08-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主修資訊、地政、土木、建築、都市計畫、景觀、不動產經營、土地管理及住宅等相關領域。 2.積極熱誠,負責盡職,具備電腦文書及簡報處理能力、操作經驗。 3.具備政府政策相關資訊系統執行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建築管理(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公寓大廈)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建築管理組) |
聯絡E-Mail | yunching@nlm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並於114年8月7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aa4236@nlma.gov.tw(聯絡人:謝小姐,電話:02-87712345轉2689),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建築管理組聘用職務代理人】,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職缺係列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因業務需要進用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45,624元,大學畢業為312薪點,換算薪資為43,39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