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辦事員~2025-07-3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3~2025-07-3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出租(售)國宅相關行政及檢修業務委外採購招標、訂約、預算編製。
二、出售國宅管理維護基金(2.5%提撥款、管理站房舍租金、維修補助款)與利息審核提撥作業、國宅社區轉型進度及提撥管理維護基金報表等相關業務。
三、本市35戶國宅社區管理站房舍標售意見統計陳報、租賃前置作業、租金核算等。
四、人事徵才人事室來文處理、國宅股加班費處理、國宅股專案加班彙整簽辦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中區辦公室: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聯絡E-Mail s7756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 確定 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7月30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7月30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77560@ 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辦事員」字樣,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蘇筠婷;電話:02-27258311。
七、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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