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9-08~2025-09-20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二)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四)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舊有房屋、暫接水電申請業務。 (二)道路挖掘申請業務。 (三)臨時借用道路申請業務。 (四)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五)其他行政與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
聯絡E-Mail | ck0326@ck.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 (二)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部分,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另請檢附下列1-5資料: 1.臺東縣成功鎮公所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1份。 3.本所甄選簡要自傳。 (1-3資料請至本所官網首頁-主題服務-課室業務-人事室進行下載) 4.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掃描資料。 5.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將上述1-5相關資料填寫完成並掃瞄成PDF電子檔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ck0326@ck.taitung.gov.tw)。 (四)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成功鎮公所人事室薛主任 2.EMail:ck0326@ck.taitung.gov.tw 3.地址: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4.聯絡電話:089-851004 轉 62 ※備註: 1.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為預估職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6.非現職人員若經圈選,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