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1~2025-05-28 |
資格條件 |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二、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公文相關系統)、文書能力。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行政庶務、公文收發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
聯絡E-Mail | k1177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電話:27593001轉3911人事室陳小姐。 二、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https://job.gov.taipei/FrontWebSite_RWD/G_gcareer/g_gjob_detail.aspx)下載並填妥調僱意願表及甄選履歷表,併同相關證明文件(現職僱用通知書或服務【在職】證明書、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影本,於114年5月28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至「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事務工友職務」。 三、甄選通知: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甄選(未參加者視同自行放棄應徵),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依程序辦理移撥作業;另得擇優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 四、應徵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五、各機關由本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公開甄選進用,並經市府專案列管限制轉調之新僱職工,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