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約聘資深社工~2025-12-3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
職稱 約聘資深社工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8~2025-12-31
資格條件 360至440薪點(5萬0,508元至6萬1,732元)
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新臺幣1,000元。

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一、 擔任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一期計畫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社會工作人員(師)滿4年以上者。
二、 具家庭暴力、性加害人處遇(含行政)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二)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工作項目 一、建立社區高危(含精障、自殺、性侵加害人等)個案管理、處遇及相關資源連結。
二、參與及聯繫被害人高危機會議與安全計畫追蹤、多重問題加害人(困難或高危機案件)社區處遇聯繫協調。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
聯絡E-Mail vf248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林抒凡/(02-2720-8889#1884)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國內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之學分證明或成績單等相關資料。
(5)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2、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邱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心理衛生科,林抒凡(02-2720-8889#1884)。


備註:
1.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本聘用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專款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聘用原因消失,應檢討減聘或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5.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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