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4~2025-05-19 |
資格條件 | 學歷/檢定要求 1.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高職)以上學歷。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徵才條件 1.本職缺職代至114年7月23日止,為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2.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僱用職務代理人辦理。 3.案內擬僱用之僱用人員,應於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4.薪資:34,775。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保護相關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報名手續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機關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一)應備文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身分證正反⾯影本。 3.相關工作資歷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書影本。 甄試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2.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AP6118@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若有疑問請洽周小姐,聯絡電話:02-89653359#2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