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稽核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4~2025-04-07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會計學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會計或相關類科之現職主計人員。 3.具辦理單位預、決算之編製、內部審核、帳務處理及基金等實務經驗者優先;熟諳主計法規與政府採購法及主計人事相關法令規定、具視窗軟體及GBA 等系統操作之規劃與運用能力。 4.忠於職守、認真負責,且富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巿文山區試院路1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主計室) |
聯絡E-Mail | 168mengia@moc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資績評分表(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訓練<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料系統」下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未檢附者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3.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等項目資績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如有疑義,請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主計室王小姐,電話02-82367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