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C630350、C630370、C630380) |
職稱 |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19~2025-04-11 |
資格條件 | 應徵資格: ㄧ、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含已通過報考類別高等考試惟未領到專業證書)者。或已報考報名類別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惟未經榜示取得專業證書及高等考試合格證明者。 四、對學校輔導或社會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9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所定不得聘用之情事者。 五、無教育部等機關不適任人員通報紀錄。 六、具駕駛能力,自備交通工具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ㄧ、依據學生輔導法等規定,執行處遇性輔導措施,並協助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 二、結合學校及社區資源,提供偏遠地區學生及家庭必要之服務。 |
工作地址 | 新進人員優先安排於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斗六辦公室(縣府)行政實習,日後視本縣各偏遠地區學校輔導人力需求統籌調派辦公地點(含土庫、臺西及北港分辦公室等)及駐點學校。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時間: 一、 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星期五)止。 二、 報名方式:請先至報名網站登記報名,實體報名表件請另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表、相關證件書表檢附未齊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三、 收件地址: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地址:6402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聯絡電話:(05)552-3338。 其他補充說明: 一、 職務列等: (一) 具報考類別之專業證書及碩士學位以上者,以相當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用之。 (二) 具報考類別之專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者,以相當六等三階支薪基準起用之。 二、 簡章下載網址:https://studentcouns.ylc.edu.tw/114-2.htm 三、 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另公告於: (一) 雲林縣教育網 https://education.ylc.edu.tw/ (二) 雲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https://studentcouns.yl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