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7~2025-04-15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配合度服務性高。 三、請檢附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傳遞及清潔維護等庶務性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時間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3、薪資待遇:依技工工友工餉表規定最高170薪點約38,110元(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4、原經臺北市政府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或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或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5、報名截止日:114年4月15日(郵戳為憑)。 6、請於截止日前填妥職工調僱意願表並由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證明文件(履歷表、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臺北市萬華區公所人事室徐小姐(地址: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技工職缺。 |
聯絡E-Mail | av156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人事室徐主任 電話02-23064468分機340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呂主任 電話02-23064468分機300 黃小姐 電話02-23064468分機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