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研究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4~2025-11-1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辦理職業訓練相關計畫經驗者尤佳。 (三)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及實際採購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且具運用人工智慧工具能力,具耐心、細心、認真負責、良好溝通能力、高度服務熱忱與團隊合作精神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消極條件等情事者,並於到職時具結(含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
| 工作項目 | (一)有關失業者職前訓練資源整合與創新(含運用人工智慧工具)等相關業務。 (二)有關轄區內產業人才培訓據點之規劃運籌、執行管考等事宜。 (三)單位相關業務採購、預算編列、執行、控管等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 聯絡E-Mail | maureen@wd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 (一)以280薪點起支(薪點折合率為139.1,折合新臺幣38,948元)。 (二)遴用之聘用人員於取得進用時所據以核敘薪點之學歷為基準後,扣除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所訂基本工作年資後,曾於公、私立機構或事業機構任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及程度相當之專任研究及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時,其每滿1年之年資得提高薪點1階,其薪點提支範圍,依本分署報奉行政院核定之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中之薪點範圍(280-328薪點)為限;但其服務未滿1年之年資則不予採計,並俟核定情形辦理提支。【註:工作經驗採計基準,以最高學歷畢業後起算。】 二、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後先於「履歷填寫」維護個人資料、填寫自傳,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下列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B),再至「應徵職缺」查詢本職缺並點選「確定應徵」,確認個人履歷內容均無誤,再次點選「確定應徵」即應徵完成: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法取得證明書時,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工作經驗。 4.其他證照及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等)。 5.英文檢定及格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之附件,或至「本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訊息中心/機關徵才/聘用人員徵才」點選「本分署114年11月4日研究助理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附件,並於頁末親自簽名。 (二)通訊報名: 無法線上報名者,請至「本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訊息中心/機關徵才/聘用人員徵才」點選「本分署114年11月4日研究助理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並於頁末親自簽名,併同前述(一)所列證明文件,紙本資料請於114年11月11日前寄達本分署(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林小姐收,以本分署收件章日期為主),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助理」,並請將履歷表word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maureen@wda.gov.tw)。 (三)逾期報名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或「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參加甄選。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三、甄試方式:以筆試(佔總分30%)及面試(佔總分70%)方式辦理。 四、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為聘用人員性質,採1年1聘,聘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書及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聘。 (二)本職缺正取1名,得依甄選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將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從缺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報名參加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公告所列事項。 (五)聯絡電話:人事室林小姐04-23592181分機1802,傳真:04-23590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