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328薪點,月薪約為新臺幣42,541元) |
職稱 | 聘用技術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2~2023-07-18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二) 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有光電產業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報驗相關業務。 (二)辦理碳盤查及儲能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先至本分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wSite/mp?mp=3)→「徵才公告」專區→下載「應徵聘僱人員報名履歷表」檔案繕填後,將電子檔E-MAIL至yinjung.chang@bsmi.gov.tw電子信箱報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姓名。 (二)本職缺採郵寄通訊報名,應徵資料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20041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8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技術師職務」(資料請以直式A4規格紙張依序排列並於左側裝訂)。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分局網站→「徵才公告」專區下載空白表格,填妥相關資料,並請貼妥照片及於「填表人簽名」欄位簽名)。 2.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書等足資證明符合資格條件之文件)。 (三)報名期限:112年7月1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齊及未依程序完成報名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五)本次徵才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六)聘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七)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七等328薪點支薪,月薪約為新臺幣42,541元。 (八)聯絡電話:02-24231151#2072洽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