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3-12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職務代理人(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2-27~2025-03-1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應迴避僱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不得為之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土木工程及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
2.植栽景觀綠美化。
3.服務台及志工管理業。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702 臺南市南區機場路775號
聯絡E-Mail mandy1547@tn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4年3月12日止,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人事室收,地址:臺南市南區機場路775號(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5)男性繳退伍令。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 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僱用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5月23日(或代理原因消失)止,以僱用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7,80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
4.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6)2601112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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