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徵求 約用人員(心理師)~2025-03-1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心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2-17~2025-03-11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
三、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四、具心理師證書者尤佳。(若具有心理師證書者,需擁有2年以上的執業工作經驗。)
五、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六、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心理人員工作內容分述如下:
一、心理人員之直接服務工作:
(一)收容人評估/衡鑑,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二)收容人輔導/諮商/治療,改善收容人心理相關問題。
(三)辦理講座/授課/宣導,提供心理衛教等知能。
(四)收容人紀錄/報告撰寫,撰寫處遇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及檔案管理。
(五)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等理論及實務之學習。
二、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心理人員之間接服務工作包括制定安排處遇、出席機關評核會議、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一)制定安排處遇,依收容人需求安排及調整處遇場地、師資資源、心理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形式及期程,以完成處遇。
(二)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 各項處遇資料之正確性,處遇內容、目標與師資及個案搭配之適切性,評估結果將影響師資及處遇之調整。
2. 綜整收容人整體狀況,以評估收容人處遇情形及處遇品質。
3. 出席機關評核會議,從各面向提升收容人機關適應力及再犯預防,提供收容人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三、協助辦理本監收容人各項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34008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名額:心理人員(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心理輔導員),擇優正取1 名、備取2 名。
貳、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11日17:00 止。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期間截止前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收發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亦不退還;信封請註明【八德外役監獄114年度心理約用人員甄選】字樣。收件地址:334008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八德外役監獄教化科。報名者請於寄件後,應即以電話聯繫本監教化科柯調查員,聯絡電話:(03)3299115-分機6231,俾利後續行政作業安排。
三、報名應繳之表件:請至本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do.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表件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一)報名表1 份(附件一):請貼妥最近6 個月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出生地註記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者,請另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1 份)。
(二)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1份。
(三)切結書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凡持外國學歷證件報名者,須繳驗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始得依規定報名),如最高學歷非屬資格條件第三項,請一併提供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專業證書影本1份: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等(無者免附)。
(六)執業工作經驗相關證明(無者免附)
(七)兵役證明文件(含免役)正、反面影本1份(無者免附)。
(八)相關工作經驗、研究著作證明影本1份(無者免附)。
(九)曾更改姓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1份。
(十)錄取人員於正式雇用報到時,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健保特約機構之健康檢查報告1份(檢查項目必須含一般檢查、理學檢查、胸部X光檢查)。
四、 填表注意事項:
報名表內除應試編號、到考情形、審查結果等欄外,其餘各欄請應考人自行確實填妥;通訊地址及電話應填寫便於收取掛號郵件之地址及確實能於白天聯繫之電話,以利連絡。
五、 繳驗文件注意事項:
(一)各項應繳驗表件,請仔細檢查後寄出,如有使用非本監規定之表件格式或有遺漏、資料不齊或影印不清,不予受理;因而影響當事人權益者,自行負責。本監不另行通知補件,以維護其他應考人權益。
(二)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影本,經查驗後概不退還。錄取後於報到日應繳驗證件正本,驗畢退還。
(三)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參、甄選注意事項
一、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報名表件符合甄選資格者參加面試;面試順序依送達收件時間安排之;進入面試人員請於排定面試前10 分鐘至本監休息區報到,無故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面試成績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請參與面試者準備3 分鐘內口頭自我介紹(敘明求職動機、學經歷、對工作之期許)及進行問答。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預定於114年3月20日上午9時起在本監舉行,應試人員名單及相關應試規定至遲於預定面試日前一日公告於本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do.moj.gov.tw/),面試時間如因故更動亦同,請密切注意。本監不另行書面通知及函復,請務必主動上網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三、參加面試當日,請憑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供查驗。
四、公告錄取日期:預計於114年3月26日下午5:00前公告在本監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bdo.moj.gov.tw/)。
肆、甄選及其餘相關規定及資訊請務必詳閱附件-114 年第 3 次補充矯正機關心理約用人員甄選簡章,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教化科柯調查員,聯絡電話:(03)329-9115 分機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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