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3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6~2023-06-07 |
資格條件 | 1.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主修電機工程、電子工程等相關領域。 2.需實際從事水電、消防工程等1年以上相關經驗(碩士以上除外),並具工作履歷證明文件者。 3.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加班或出差,具備簡報、文書處理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公有建築工程水電、空調、消防設備規劃、設計、繪圖編審。 2.辦理研擬建築計畫與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業務管理。 3.辦理審查建築工程水電、空調、消防設備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 4.其他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市南山路60-2號(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組) |
聯絡E-Mail | phoebe@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請於112年6月7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建築工程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水電工程類職務代理人】;或線上應徵本職缺。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高小姐,電話:8771-2787)。 5.本職缺係代理本(112)年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缺額,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聘。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7.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 8.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換算薪資為42,541元,大學畢業為312薪點,換算薪資為40,46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