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徵求 聘用助理研究員~2025-09-09

徵才機關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8-29~2025-09-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農業化學系、土壤環境科學系、農藝系或農學相關系所畢業獲有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2.具土壤化學檢驗分析、土壤碳匯、文書系統作業、空間資訊系統(ArcGIS或QGIS 等)等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實驗室例行性土壤化學檢驗分析作業,包含儀器運作、校準、檢量線標準液配製、樣品上機、故障排除、關機、例行清潔保養及維修溝通等。
2.實驗室例行性樣品管理及報告產出等行政作業。
3.協助執行土壤碳匯、氣候變遷相關研究計畫及國內外文獻蒐集與彙整。
4.協助田間調查工作、資料整理作業及成果報告初稿撰寫。
5.協助舉辦會議或教育訓練,相關簡報與海報製作及行政協辦作業。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13008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聯絡E-Mail wanju@ta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方式。
2.請檢具擬應徵職務工作之簡歷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研究報告、工作計畫書、工作證明或證照影本等,於114年9月9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至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農業化學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農業化學組聘用助理研究員」)
3.甄選方式︰
(1)筆試:佔40%,採選擇題或申論題(測驗科目:基礎土壤學及普通化學)。
(2)實務操作:佔40%(檢量線配置)。
(3)面試:佔20%。
4.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錄用標準者,不予錄用。未錄用者,不另通知。(恕不退件)
5.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6.聘用期間自實際代理日起至116年6月3日止或該職缺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本職缺為「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所遺業務,如代理原因消失,原職人員提前復職之日起,應即無條件解聘)。
7.代理期間薪資︰月酬標準328薪點(折合金額計新臺幣45,624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之通案標準)。
8.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應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主管評核工作表現,成績及格者正式聘用,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9.聯絡人及電話︰柯奕瑄助理研究員∕04-233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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