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 |
| 職稱 | 約僱技佐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2~2025-12-10 |
| 資格條件 |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 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及Power Point操作能力。 3. 具英檢初級以上或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合格證明尤佳。 4. 具原住民身份者尤佳。 5.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6. 無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兼職等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 全園環境景觀、公共藝術品等維護管理。 2. 全園植物展示、栽培、病蟲害防治等維護管理。 3. 員工環境教育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聘僱期間: 1.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15年10月)。 2. 本職缺係代理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職務。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資格條件符合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表件請詳本園官網/園區動態): (1) 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 (2)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譯為中文本並經教育部認可) (5) 經歷證明(如有務必檢附) 2. 報名資料請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上述文件掃描成1份 PDF 檔案,寄至bk0132@gov.taipei及v16068@gov.taipei,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立動物園環境組約僱技佐職缺」。 3. 初審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進行面試,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園需求時,得予從缺。 4. 本次甄選約聘人員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