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清潔隊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09~2025-10-16 |
| 資格條件 | 1.國民小學(含) 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2.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年齡及性別不拘,身體健康,能勝任清潔隊員工作,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體能好、具備環保知識及基本法律常識。 加分:擁有相關機具證照(職業大貨車駕照、鏟裝機執照等)為佳。 |
| 工作項目 | 環境清潔、垃圾清運、資源回收分類、家戶排水溝清淤、環境消毒、環境綠美化事項及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清潔隊(地址: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三段355號) |
| 聯絡E-Mail | wwm0830@fuxing.ch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 凡具前述資格條件,請自114年10月9日至114年10月16日止前,將上述證件,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送交本所行政課。 2.報名地址:彰化縣福興鄉公所行政課(機關地址: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七段49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員職務。 3.報名應繳表件: (1) 報名表一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4) 最近半年內二寸半身脫帽照片1張。 4.徵選地點: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5.錄取及進用: (1)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公開評選,擇優簽請鄉長核定錄取名單。 (2)錄取人員接到通知後於報到日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3)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6.其他: (1)報名文件及相關資料請用影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個人資料如需寄回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如否恕不退件。 (2)錄取通知:評選後以電話通知錄取者至本所報到,未錄取者不另通知,有關結果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 7.聯絡方式:聯絡電話(04)7707030 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