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5~2023-05-1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五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二、報名方式:(本職缺亦接受通訊報名)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2)年5月12日前檢 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習等證明掛號郵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里幹事(編號A600110)職務」字樣。 (二)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現職人員報名上傳資料:請將以下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不超過10M) 1.現職(最近1次)派令 2.最近1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7.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習等證明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得辦理第2次甄選。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里辦公處各項業務。 (二)協辦本所各單位各項與里相關之業務。 (三)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事項。 (四)工作指派本所其他所屬機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2441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
聯絡E-Mail | long200286@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郵寄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人事室 聯絡電話:04-25941501轉240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