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3~2025-11-04 |
| 資格條件 | ⼀、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 ⼆、具⼤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資料)。 三、公務⼈員⾼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四、通過全⺠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能⼒檢定(須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資料)。 五、具備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及採購相關經驗等條件者擇優任用。 六、熟稔事務管理業務、經費管控、採購案規劃執行暨核銷等業務。 七、熟諳公文寫作並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文書編輯簡報軟體及網路操作能力。 八、具統籌、執行能力,並能獨當一面,工作態度認真積極、具備良好溝通協調及規劃管理能力。 九、無特考特⽤限制轉任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 |
| 工作項目 | ⼀、人事業務彙辦。 二、綜合性業務調查及綜整。 三、事務性採購規劃執行。 四、協辦全校技工友人事相關業務。 五、協辦僱傭型工讀生人事相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
| 聯絡E-Mail | ling2323@ntnu.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政策,本職缺應徵作業⼀律採線上⽅式辦理。應徵⼈員請於114年11⽉4⽇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英語能⼒證明等資料,完整上傳⾄⾏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確認已授權⾏政院⼈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 ⼆、請註明⽩天聯絡電話、⼿機號碼及電⼦郵件信箱帳號;先⾏書⾯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證件不⿑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獲遴⽤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所送公務⼈員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者,⼀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項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 五、聯絡人:總務處林小姐、聯絡電話:02-77491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