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專案社工員(原民福利科)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6~2026-01-16 |
| 資格條件 | 一、應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具有原住民身分、族語能力證明書及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學歷,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二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二)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取得二十學分以上社會工作學分,具五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三)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八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二、需具備汽(機)車駕照。 |
| 工作項目 | 一、運用原家中心資源推動原住民族婦幼、兒少、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等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二、辦理社會工作、社會救助及志願服務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待遇:每月支領薪資報酬比照約聘六等一階(280薪點)起進用。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請下載附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約用人員簡歷表,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先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至本局電子信箱(10095559@mail.tycg.gov.tw)。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提供簡要自述(含經歷及專長),並應親自簽名。 (三)最高學歷證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原住民身分、汽(機)車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四)男性需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 二、請於115年1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原民福利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專案社工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6周股長。 四、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