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3~2026-03-20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者。 2.具備電腦文書操作基本能力及基本美編素養。 3.配合業務需要調移工時,部分平日晚上及假日時間需能配合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具有家庭教育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性別平等及社區婦女教育、倫理教育。 2.協辦各項家庭教育相關業務之推展—推廣志工管理業務(含培訓及在職進修等)。 3.綜合公文業務。 4.中心粉絲頁編輯與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新竹市中央路241號7樓) |
| 聯絡E-Mail | 010242@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3.待遇:新台幣40,432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5.請於115年3月2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人事處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 6.聯絡電話:03-5216121#346。 7.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