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2~2026-03-18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情形者。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
| 工作項目 | (一) 國內民航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業務之執行與協調事項。 (二) 國內民航人員訓練計畫及訓練手冊之擬定、執行及管考。 (三) 訓練成果相關統計與處理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民航人員訓練所) |
| 聯絡E-Mail | ct@at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應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考績及獎懲資料影本。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聯絡人:工作內容請洽沈科長,電話:(02)87702636;徵才過程問題請洽張小姐,電話:(02)87703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