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26-01-30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名額 100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1-26~2026-01-30
資格條件 應同時具備下列三項資格條件:
一、警察人員特考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之現職消防隊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外補徵才人員,以下情形不予辦理:
(一)實際服務年資(不含實務訓練期間)未滿五年。
(二)未符合以下考績要求:考績以最近三年採計,三年者至少須有二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二年者至少須有一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一年者須為甲等以上;具有原住民身分且檢附證明文件者,最近三年考績至少須有一年甲等;無考績者,不予辦理。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
聯絡E-Mail hg0049@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甄選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於1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18時前於本局首頁「最新消息」公告參加體能測驗人員名單。
二、體能測驗注意事項如下:
(一)體能測驗:請著運動服、球鞋
1、報到時間及地點:115年3月10日上午(星期二)上午8時0分至8時15分,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119號),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預計8時30分開始進行測驗(承辦人:股長王柏仁)。
2、測驗時間地點:1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進行1500公尺跑步、後拋擲遠、折返跑、六角槓負重行走。
3、測驗內容:體能測驗成績依消防人員常年訓練體能測驗得分換算表,換算加總達40分以上者為及格。
4、請應考人衡量個人之身心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參加。
(二)請務必於體能測驗當日攜帶服務證、身分證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三)若體能測驗日期遇颱風或重大災害事故時則另擇期辦理。
三、經審查證件不全或資格不符合,致生權利損害者,自行負責,亦不予退件。
四、成績計算方式:依本局商調外勤人員評分標準表辦理(如附件)。
五、錄取後,本局尚須函報市府核准後始行辦理商調。
六、正取100名、候補20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局聯繫報名人員。
本局若因故須更改測驗時間或地點,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人員。
八、若為確診者或有發燒等症狀,請依衛福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如有不適請勿參加。
聯 絡 人:人事室 科員李美慧
聯絡電話:(07)812-8111分機3555
傳  真:(07)812-7703
聯絡地址: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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