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9~2026-02-09 |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碩士畢業者,以六等328薪點聘用。 2.國內外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有與擬任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以六等328薪點聘用。 3.國內外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大學畢業者,以六等280薪點聘用。 ※國內外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件。 ※報名人員須具備機車駕照。 |
| 工作項目 | 1.受理並調查工作場所職場霸凌申訴案件、評議、處分及後續行政救濟。 2.辦理勞動基準法申訴業務。 3.辦理事業單位勞資會議備查及輔導宣導業務。 4.辦理本府職業安全衛生推動小組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勞動條件科)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職缺名額:2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3.待遇:依資格條件為六等280或328薪點聘用。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機車駕照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將應備文件於115年2月9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楊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核;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楊小姐(03)5324900轉200。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