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行政專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13~2026-01-27 |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畢業,並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具備土木、建築工程履約管理工作履歷3年以上。 (二)具備機電、空調、消防及館舍修繕技術類相關工作履歷3年以上。 二、 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 工作項目 | (一) 主辦全館保全、清潔業務及協辦園藝工作。 (二) 協辦土木、建築工程履約管理。 (三) 協辦全館機電、空調、消防技術及館舍修繕工作。 (四) 協調推廣組及展廠商進出場動線、時間。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
| 聯絡E-Mail | 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5年1月2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行政專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工作期間:自115年2月1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2,323元。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本案聯絡人:許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1701,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