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每月約32,425元)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26~2022-09-02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本區行政中心停車場管理及停車場收費審查、員工停車費及停車證製發事宜。 2、自動櫃員機租賃及影印機租賃,每月管控業務。 3、監印事宜。 4、本區行政中心各項公共費用(含水、電費等)分攤事宜。 5、本所悠遊卡繳交規費相關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
聯絡E-Mail | bn_51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1年9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附)及自傳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 (二) 或於111年9月2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8樓秘書室)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秘書室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三) 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 聯絡電話: 工作項目請洽02-28826200轉8702秘書室柳小姐 (五) 僱用時間:自本所通知報到日起(約111年9月底)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為止(約112年3月底)。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僱用薪點:250薪點(32,4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