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人(正取1人,備取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08~2022-07-12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獸醫師證書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汽車駕駛執照、需能配合假日輪值、不排斥接近動物、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公立收容所流浪動物絕育、動物保護案件稽查(如虐殺、虐待、人道屠宰及不當飼養等)、私人狗場飼養查緝、動物保護校園宣導及上級交辦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汽車駕照、個人履歷表(請貼照片),男性請檢附兵役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如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逕寄至970花蓮縣瑞美路5號,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動植物保護股收,合者通知面試,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 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姓名及應徵建構友善動物保護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本案錄取1人(正取1人,備取1人)。聯絡電話:03-8227431#120蔡技士 4. 本案工資以月計薪,280薪點標準支給(約280*129.7=36,316元)按月支付,若有變更,依計畫實際核定標準支付。 5. 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本計畫經費執行完畢止,屆時自動卸職不得異議。 6. 報名時間:自111年7月8日起至111年7月12日止(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