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7~2023-01-31 |
資格條件 | (一)、需高中(含)以上畢業,並以漁業相關學經歷者為優先對象。 (二)、需要能自行前往本市各漁港執行業務。 (三)、不拘工作資歷。 (四)、具備外文能力者佳(如:英語、越語、菲律賓語)。 (五)、需能自主操作電腦等相關設備辦理基本文書處理業務。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如:各漁港巡檢及輔導漁業人)等相關工作。 2. 協助漁業行政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段: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定期契約),以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上班日覈實給薪(倘有時數不足1日情形者,按比例給付薪資),每日自8時至17時(因應疫情調整措施另有規定者外,彈性上下班時間為30分鐘),且每日12時至13時為休息時間。 |
工作地址 | 1.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2.本市各漁港。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齊甄選報名表、簡要自傳等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甄選簡章等請至本所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links.taichung.gov.tw/),於112年1月31日17時前逕寄(43650)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人事管理員謝先生收,並請於封套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行政助理)」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或以親持至本所辦理,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審核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所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資格不符者及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不退件亦不函覆。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聯絡電話04-26566494轉303,謝先生。 備註: (一)、本職缺係臨時人員,薪資:26,900元/月(享勞、健保;含年終獎金),休假方式:依人事行政總處發佈之例假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 (二)、本案計畫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僱用約滿是否續僱需視後續計畫核定情形及工作表現。聘約期間提前離職,其職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本次甄選相關訊息均公告於本所首頁>公告訊息>機關徵才,不個別通知,為維護您的權益,請隨時上網注意公告(https://www.links.taichun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