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02~2022-06-09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熟諳各項文書處理軟體(如office)操作尤佳。 (四) 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支援及接受職務輪調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中心研考業務(如:定期月季報表、公文調卷及逾期分析、電話禮貎測試等)。 (二)重大業務推動與計畫列管工作。 (三)人民陳情案件管考業務。 (四)主辦年度公文講習教育訓練及公文檢核。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
聯絡E-Mail | ai-10068@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一律採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上傳資料應包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格證書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另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併同檢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 (二) 非現職人員報名,得採郵寄或電子郵件應徵,請於111年6月9日前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表內之「簡要自述」務必填寫)及前述表件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公管中心人事機構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組員職務」,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以電子郵件郵寄至ai-10068@mail.taipei.gov.tw信箱,標題請註明「應徵公管中心行政組綜合行政員職務」,並請於徵才期間上班日09:00至17:00以電話向本中心人事機構確認已電郵資料。 (三) 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 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行政組杜組長,電話:(02)27208889轉8631;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機構王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8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