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23~2023-03-03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熟悉文書編輯電腦軟體。(為地政、都市計畫、建築、土木、測量、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具有處理前述實務經驗者為優) (二)應附證件: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辦理本分署依行政院核定「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清理102年至108年3月間新增之被占用國有不動產案件相關管理及占用地處理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僱用期間自上班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屆滿後不再續約。 (三)僱用薪酬:月薪新臺幣31,122元,享勞健保,須自行負擔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新竹辦事處(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4號) |
聯絡E-Mail | tc1804@fn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新竹辦事處收發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新竹辦事處「臨時人員(第1類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口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考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或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候補期限至112年8月15日為止;經通知遞補未於期限內報到及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者,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報名地址及聯絡電話:新竹市北大路94號,03-5422104轉163(郭專員)。 |